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007022438244
3、法定代表人:柳祥
4、联系方式:13943617979
5、厂址:吉林省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2999号
6、企业简介: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型制药企业,是吉林省西部最大的天然植物药生产企业,先后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企业”,“国家中药现代化(吉林)基地示范企业”,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吉林省小巨人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1月全资收购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到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23416万元。
7、产品及设计规模
企业共有生产线13条:固体制剂①车间【包括:片剂生产线、硬胶囊剂生产线、颗粒剂生产线、散剂生产线】、注射剂车间【包括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无菌粉针剂生产线】、中药提取车间【中药提取生产线】、生化提取车间【生化提取生产线】、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小牛脾注射剂生产线、盐酸关附甲素注射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车间【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微球车间【注射用利培酮微球生产线】。
全厂的生产规模为年产片剂1亿片;硬胶囊剂2亿粒;小容量注射剂5275万支;无菌粉针剂2060万支;冻干针剂1400万支;原料药45吨;颗粒剂3000万袋;散剂3000万袋。
二、企业排污信息
2.1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企业运行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制药粉尘、工艺粉尘、乙醇废气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求;工艺粉尘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洮南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废物
项目固废物主要包括废药渣、废滤芯、树脂、废活性炭、回收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动物尸体、实验室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及一次性手套、过期失效的一般性药物。废药渣、污泥(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送洮南市绿洁废弃物处理厂(属城市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废滤芯、废药、废活性炭、实验室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及一次性手套、过期失效的一般性药物暂存于新建危废间,送白城市环康固废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和镇赉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
2.2总量达标情况
洮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28日对本企业下达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表,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3.557t/a、NH3-N:0355t/a。
企业现状废水排放情况废水根据实际排放量确定,洮南污水处理厂根据污水厂给出的指标确定本企业的排放量为COD:3.464t/a, NH3-N:03464t/a,可以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三、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①原料在粉碎、过筛、制粒、干燥、批准、压片和胶囊填充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分别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
②厂区内设食堂,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通过室内烟道经排气筒外排,排气筒应高出屋顶1.5m.
③污水处理站和前处理车间产生的恶臭气,通过污水站管道收集后进入臭气吸收塔,塔内通过喷散BM微生态制剂(植物提取液)来降解吸收臭气分子,除臭效率按75%计,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天然气为清洁燃料,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高9m、内径0.8m的排气筒排放。
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本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氨氮废水、有机污水和酸污水首先经前车间处理后再与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进入污水站综合处理。
①前处理:整套污水前处理系统包含四个小系统,分别为预处理系统、吹脱除氨氮系统、MVR浓缩系统和结晶干燥系统,有机污水和酸污水处理为先通过预处理系统,再依次通过吹脱除氨氮系统、MVR浓缩系统和结晶干燥系统,而氨氮污水不进行预处理,直接进入吹脱除氨氮系统,处理后直接进入调节池。
②综合污水处理站: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t/d,处理工艺为:厌氧(EGSB)+好氧(MBBR)+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处理,处理后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洮儿河。
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噪声
本厂区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如粉碎机、离心机、和其它泵类等传动设备,其声压级为80—95dB(A)。本厂区拟采用国家推荐使用的低噪声变频设备,并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不同的防噪声减震措施。如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进排气口加设消音接头,空压机采用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等,以减少震动对建筑物和管路系统的影响,并加强厂区的绿化等,通过以上措施,使厂区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①企业于2011年取得新厂区新版GMP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为吉环审字[2011]339号。
②企业于2018年取得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为吉环审字[2018]46号。
③2020年取得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洮环行审字[2020]40号。
④企业于2021年取得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洮环行审字[2021]10号。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企业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已取得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洮南市分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2208007022438244001P
五、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情况
已经在排污许可填报网站进行填报